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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渝普法|苟律师为幼儿园开展政府采购合规讲座
发布者:智渝律师  点击次数:133  更新时间:2026-10-23

        近日,重庆智渝律师事务所苟禹琴律师受邀为重庆大田湾幼儿园开展政府采购合规专题普法讲座,围绕幼儿园采购程序、法定采购方式及从业人员廉洁风险进行系统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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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讲座明确,公办幼儿园单笔或累计金额达50万元的采购项目,必须依照《政府采购法》走政府采购程序;民办幼儿园使用财政补贴购买服务或商品的部分,同样需履行政府采购程序。苟律师介绍,政府采购包括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五种法定方式,每种方式均有相应适用情形,不能随意选用。

        讲座中,苟律师以湖北某幼儿园17万元采购厨卫设备被财政部作出行政处罚公告的案例为警示,强调只要采购项目在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即使金额仅十几万元也必须走法定程序,目录外项目才看限额标准。她同时提醒采购人员严禁串通投标、收受财物等行为,公办幼儿园工作人员收受3万元以上即构成受贿罪。

        本次讲座有助于提升幼儿园采购人员的合规意识,规范采购行为,防范廉洁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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