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用法律守护幼儿健康成长,进一步强化幼儿园法律法规教育工作,不断增强教师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意识。11月15日,重庆智渝律师事务所陈尧律师在重庆李家沱幼儿园开展了一场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讲座。
未成年人保护法包括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此次专题讲座主要讲解了未成年人所享有的基本权利,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在幼儿园的工作中应当做好保育、教育工作,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实施启蒙教育,促进幼儿在体质、智力、品德等方面和谐发展。
陈尧律师还对未成年人校园生活中的一些实际问题进行了维权讲解。例如同学给自己取外号、遇到高年级学生欺负自己等问题,我们既不能忍气吞声,也不能自行报复,而应及时寻求法律援助,运用法律武器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次专题讲座不仅全力夯实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基础,进一步提高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水平和实效,还增强了教师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感,同时提高了老师们的自身修养,有效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